李颜曦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0-08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若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可能构成。那么,非法狩猎罪中的“禁用的工具”是指什么?
律师解答:
所谓禁用的工具,是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以及破坏森林的工具。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8条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禁用工具还包括地弓、大铁夹、大桃杆子,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金融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毒品犯罪
#全部类型
#暴力犯罪
#全部类型
#经济犯罪
2024/04/28 13:31
2024/04/26 14:57
2024/04/25 10:43
2024/04/24 15:45
2024/04/24 14:17
2024/04/23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