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10-19
律师解答:
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掺入或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故意销售。而客观上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的行为。其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康、生命权,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律依据: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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