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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县两级199个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运行

发布时间:2022-01-05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市县两级199个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或集中办案区正式运行。

揭牌仪式
  据悉,2021年10月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规定,明确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该办公室统一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如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共享,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等,将成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表示。
  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30日,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专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等进行交流,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及规范和加强重大案件办理、醉驾治理等七个方面的共识予以固定。
  “在全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四川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之一。”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办公室的运行,为强化检警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执法司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在办案中的落地落实提供了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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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21年10月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规定,明确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该办公室统一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如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共享,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等,将成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表示。
  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30日,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专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等进行交流,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及规范和加强重大案件办理、醉驾治理等七个方面的共识予以固定。
  “在全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四川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之一。”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办公室的运行,为强化检警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执法司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在办案中的落地落实提供了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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