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一种犯罪,往往会有多人参与,诈骗数额较大,那么违反规定通过传单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的会判多久呢?

律师解答: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传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并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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