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2-01-16
律师解答: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依法出资,享有股东权益。股东享有的股东权益,获得的股东资格,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股东出资交付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股东拥有股权的同时,公司也拥有了法人财产权。股东不能因为拥有股权而直接干涉公司对法人财产权的行使,公司也不能因为拥有法人财产权而妨碍股东对股权的行使。两者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
通俗来说,股权属于股东所有,侵占本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侵害的是其他股东的利益,而并非公司财产。因为,此时公司财产仍然由公司享有,股权变动不影响公司对财产的处分和分配。而职务侵占行为要求侵占本单位的财物,即公司法人财产权。
因此,侵占本公司其他股东股权并不构成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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