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严选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2-01-16
律师解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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