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5-25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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