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2-05-26
律师解答:
在肯定
根据我国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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