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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坚决查办上市公司内部人与操纵团伙串通、以伪市值管理形式恶意炒作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澎湃新闻 ∙ 牛市点线面

监管层对证券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查处,保持零容忍的信号继续传递。

9月9日,证监会等四部门发布了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证监会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依法严厉查处证券犯罪案件,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也是向市场揭示证券违法犯罪手段,普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重要方式。”证监会指出。

在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证监会召开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表示:“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案件看,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

“接下来,证监会将强化大要案件惩治,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全链条追责,坚决查办上市公司内部人与操纵团伙串通、以伪市值管理形式恶意炒作违法行为。”刘永强说。

发布典型案例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

证监会表示,本批发布的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四方面特点突出。

“一是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制裁、民事赔偿法律手段,以执法司法实际行动加大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依法严厉打击‘关键少数’,亦不放过在犯罪中起较大作用的一般财务人员。”证监会指出。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二是突出保障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心工作。典型案例辐射证券违法犯罪高发领域与重点环节,覆盖上市公司实控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公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多元化主体。

“三是彰显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打击合力。案件的成功突破,既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小心求证、细致工作,也得益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手段措施与准确适用法律。”证监会称。

证监会表示,四是兼顾释法说理与引导宣传的社会效果。典型案例在发挥正向聚焦、强化警示作用的同时,将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后果提供稳定的预期管理,有助于增强法治保护意识。

刘永强表示,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稽查系统办理案件400余件,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合惩戒合力效果持续强化,进一步推动塑造崇法守信的资本市场生态。

近期证券违法行为三特点突出,操纵市场呈现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

在答记者问中,刘永强指出,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案件看,证券违法行为三特点突出。

“首先,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案件时有发生。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成为掩盖造假的‘马甲’,个别案件呈现系列化发展态势。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套取公司资金方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企业从事证券违法行为与债券违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风险隐患相互交织。”刘永强表示。

其次,刘永强指出,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大股东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票,滋生“伪市值管理”不良动机,伙同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资管机构形成灰黑利益链条。

“‘云分仓’配资技术、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迭代升级迅速,成为异常交易监控、行政调查取证的新挑战。”刘永强称。

再次,刘永强表示,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实控人、董监高等“上市公司内部人”内幕交易多发,并购重组的标的公司、对手方高管涉案亦呈高发态势,内幕信息管控存在缺陷。窝案、串案增多,借用账户实施内幕交易现象较为普遍,避损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

多措并举进一步打击证券犯罪,强化大要案件惩治

对于接下来进一步打击证券犯罪,刘永强提出了三项重点。

“一是强化大要案件惩治,提升‘零容忍’执法威慑。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多查,严肃追究多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职责。”刘永强说。

刘永强同时表示,坚持全链条追责,坚决查办上市公司内部人与操纵团伙串通、以伪市值管理形式恶意炒作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并购重组重点环节和上市公司、重组方高管等重要主体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和水平。优化线索发现分析处理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与异常交易监控协调联动。加强案件调查工作组织管理,集中力量快速突破重大案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为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进执法科技化建设,积极克服疫情对稽查办案的不利影响,强化非现场研判能力。”刘永强指出。

刘永强进一步指出,三是强化工作协同,推动筑牢证券犯罪打击合力。充分发挥最高检、公安部驻会办公体制优势,持续深化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协同,加强行政刑事执法司法高效衔接,推动提升刑事案件落地率。

此外,刘永强表示,将积极推动出台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加快修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协作文件,加大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案件督办力度,大力支持公检法办案、审判基地专业化建设。

证监会强调,接下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持“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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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澎湃新闻 ∙ 牛市点线面

监管层对证券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查处,保持零容忍的信号继续传递。

9月9日,证监会等四部门发布了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证监会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依法严厉查处证券犯罪案件,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也是向市场揭示证券违法犯罪手段,普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重要方式。”证监会指出。

在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证监会召开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表示:“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案件看,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

“接下来,证监会将强化大要案件惩治,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全链条追责,坚决查办上市公司内部人与操纵团伙串通、以伪市值管理形式恶意炒作违法行为。”刘永强说。

发布典型案例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

证监会表示,本批发布的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四方面特点突出。

“一是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制裁、民事赔偿法律手段,以执法司法实际行动加大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依法严厉打击‘关键少数’,亦不放过在犯罪中起较大作用的一般财务人员。”证监会指出。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二是突出保障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心工作。典型案例辐射证券违法犯罪高发领域与重点环节,覆盖上市公司实控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公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多元化主体。

“三是彰显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打击合力。案件的成功突破,既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小心求证、细致工作,也得益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手段措施与准确适用法律。”证监会称。

证监会表示,四是兼顾释法说理与引导宣传的社会效果。典型案例在发挥正向聚焦、强化警示作用的同时,将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后果提供稳定的预期管理,有助于增强法治保护意识。

刘永强表示,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稽查系统办理案件400余件,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合惩戒合力效果持续强化,进一步推动塑造崇法守信的资本市场生态。

近期证券违法行为三特点突出,操纵市场呈现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

在答记者问中,刘永强指出,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案件看,证券违法行为三特点突出。

“首先,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案件时有发生。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成为掩盖造假的‘马甲’,个别案件呈现系列化发展态势。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套取公司资金方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企业从事证券违法行为与债券违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风险隐患相互交织。”刘永强表示。

其次,刘永强指出,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大股东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票,滋生“伪市值管理”不良动机,伙同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资管机构形成灰黑利益链条。

“‘云分仓’配资技术、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迭代升级迅速,成为异常交易监控、行政调查取证的新挑战。”刘永强称。

再次,刘永强表示,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实控人、董监高等“上市公司内部人”内幕交易多发,并购重组的标的公司、对手方高管涉案亦呈高发态势,内幕信息管控存在缺陷。窝案、串案增多,借用账户实施内幕交易现象较为普遍,避损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

多措并举进一步打击证券犯罪,强化大要案件惩治

对于接下来进一步打击证券犯罪,刘永强提出了三项重点。

“一是强化大要案件惩治,提升‘零容忍’执法威慑。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多查,严肃追究多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职责。”刘永强说。

刘永强同时表示,坚持全链条追责,坚决查办上市公司内部人与操纵团伙串通、以伪市值管理形式恶意炒作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并购重组重点环节和上市公司、重组方高管等重要主体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和水平。优化线索发现分析处理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与异常交易监控协调联动。加强案件调查工作组织管理,集中力量快速突破重大案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为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进执法科技化建设,积极克服疫情对稽查办案的不利影响,强化非现场研判能力。”刘永强指出。

刘永强进一步指出,三是强化工作协同,推动筑牢证券犯罪打击合力。充分发挥最高检、公安部驻会办公体制优势,持续深化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协同,加强行政刑事执法司法高效衔接,推动提升刑事案件落地率。

此外,刘永强表示,将积极推动出台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加快修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协作文件,加大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案件督办力度,大力支持公检法办案、审判基地专业化建设。

证监会强调,接下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持“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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