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的规定可能需要予以逮捕的,是马上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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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可能需要予以逮捕的,是马上执行吗?">
张三在期间不断以威逼利诱的方式干扰作证,还与同伙串供。执行机关考虑没收他的保证金,并将他予以逮捕。但是又怕他听到风声后跑了,可以立即逮捕吗?
律师解答:
逮捕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在我国,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逮捕的批准机关是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因此,被人违反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被人先行拘留,并提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被人违反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被人先行拘留,并提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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