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title="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私自截留
保证金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民警小王看到有许多被人需要交纳金,动了歪心思。他利用被人不懂法、怕警察的心理,骗他们把钱交到自己这里。在这种情况下,小王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没收、退还保证金以及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私自截留保证金,会被给予行政处分。如果侵吞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3万元以上),可能构成。
法律依据:
《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责令被人在三日内向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没收、退还保证金以及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或者。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或者,并处。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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