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3-02-03
姓名是人人都拥有的,很多人可能重名,但有些人不想用自己的身份,于是假冒别人的身份进行犯罪。那么假冒他人姓名犯罪怎么判刑呢?
律师解答:
假冒他人姓名是属于民事侵权,但是犯罪判刑就要看触犯的是什么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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