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专营专卖物品”,是指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只允许特定部门或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金银、化肥、农药等。所谓“限制买卖物品”是指在经营方式、数量规模等方面由国家给予限制的物品,如棉花,易燃,易爆物品,种子等。以上物品只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发给经营许可证以后,方可进行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经营的都属非法经营。那么私自倒卖药品犯什么罪呢?
律师解答:
1.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2.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3.实施前两款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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