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理论一般认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表明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这种观点大体是成立的。不可否认,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不是预备行为的终点,因为许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终了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是划定未遂犯的处罚时期的概念,甚至可以说是将某种行为作为未遂犯处罚的根据。那么未遂行为犯罪吗?
律师解答: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所以也是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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