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后,被人可以在考验期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并不是一定会成功的,法院会结合被人的表现、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撤销。
【法律分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被判处的罪犯,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具体来说,考验期是指从宣告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的一段时间。如果考验期内,被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等规定,并且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