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上侵吞、私分、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规定,罪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被判处、,不过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十年以上。
【法律解析】
是一种以职务便利为手段,侵占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其危害程度相当严重,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与贪污数额大小直接相关。如果数额较小,则通常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如果数额较大且情节严重,则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是。而且,如果犯罪人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偿,同时取得谅解,也有可能在量刑上得到一定的减轻。总之,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应该得到严厉的惩处。我们应该尊重法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贪污行为,从自身做起,促进社会公正、平等、和谐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的处罚规定】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或者。(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或者,并处。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