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基君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了首先,当听到或了解到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不要惊慌,先要尽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个公安和检察机关抓捕的、关在那个看守所。至于如何了解罪名、关押地点,可以到经办侦查机关询问主办警官。
【法律解析】
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对被拘留的,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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