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是对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的制度。不适用累犯,那么,判了1年,2年的要不要坐牢呢?
【法律解析】
判一年两年不用坐牢。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