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8-24
监视居住后是否会对被监视居住人判刑要根据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和法院判决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立即解除监视居住。
【法律解析】
监视居住到法院后还是可以判刑的。监视居住并不会影响到法庭审判。监视居住只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应用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或犯罪行为较轻,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嫌疑人。如果在侦查阶段结束,检察机关决定提起的话,法庭审理仍会根据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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