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被判处、和的罪犯,由于特殊原因,是可以让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这就是监外执行的定义。那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或者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