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3-09-11
拘留37天后并不是必须判刑,首先若是在拘留37天刚届满的时候公安机关释放了被拘留者,那么就不会被量刑。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
【法律分析】
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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