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海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9-11
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判刑两年半的至多减刑一年多一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犯罪分子被判刑两年半的,减刑的限度为原判刑期的一半。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的,减刑前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 司法解释(1-10)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 刑罚 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减刑、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 减刑条件 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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