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提出的时间期限一般是10天,也就是说被害者对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到手的5天时间内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检察院也要在收到申请后5天内给出抗诉与否的答复,由此过程合计时间为10天。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申请抗诉期限是接到一审判决书后的五日内,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检察机关在对判决结果的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后作为是否抗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二十九条
案件被害人请求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