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刑事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才能移送法院审理,但也不绝对,每起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极少数案件因为特殊的原因,未达到起诉的标准,也会移送法院审理,最后就可能会做出无罪判决。
【法律分析】
依据的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时候,如果证据不足或者犯罪现实不清等情形的,可以判处无罪。
一、刑事案件标准
1、无限额制。
即指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不规定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的,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制。
即指分则规定了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例如,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类似规定在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的数额。例如,根据第158条规定,对,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
4、倍数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的数额。例如,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根据这一规定,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制。
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的数额。例如,根据第141条规定,对,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这类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