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峰 严选律师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时间:2023-09-21
拘留通知书下来符合的条件的可以办取保。有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拘留通知书下来是否可以办取保,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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