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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诈骗罪判刑八半能减刑几年

发布时间:2024-04-19

减刑能减多少要看在监狱里的具体表现,表现好可以减刑多一点。
一、减刑的条件
1.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
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5-10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

三、符合减刑的案例

被告人周某,原为某知名贸易公司高管,2022年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周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交易背景,伪造合同文件,骗取多家供应商预付款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部分赃款得以追回。

2023年5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认定周某犯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自首情节及部分退赃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服刑期间表现与减刑申请:

周某入狱后,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积极接受改造。在狱中,他参加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取得了多项技能证书,并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其他服刑人员开展狱内劳动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周某积极参与狱内法律知识学习,撰写多篇普法文章,帮助其他服刑人员增强法治观念。

更为重要的是,周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破获了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该立功行为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此外,周某通过家人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偿还剩余被骗款项,已偿还超过一半的未退赔金额,极大地减轻了受害企业的经济损失。

周某在服刑满两年后,以其在狱中的优秀表现和重大立功情况,由监狱管理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周某的减刑申请进行了公开听证。监狱管理机关详细汇报了周某的服刑表现、教育改造情况以及立功材料,周某本人也当庭表示痛改前非,真诚悔罪,愿意用实际行动赎罪。受害企业代表及辩护律师亦到场发表意见,对周某的积极改过及赔偿行为表示认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减刑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结合周某的实际表现和所犯罪行,决定对其予以减刑。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周某减去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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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能减多少要看在监狱里的具体表现,表现好可以减刑多一点。
一、减刑的条件
1.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
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5-10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

三、符合减刑的案例

被告人周某,原为某知名贸易公司高管,2022年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周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交易背景,伪造合同文件,骗取多家供应商预付款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部分赃款得以追回。

2023年5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认定周某犯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自首情节及部分退赃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服刑期间表现与减刑申请:

周某入狱后,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积极接受改造。在狱中,他参加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取得了多项技能证书,并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其他服刑人员开展狱内劳动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周某积极参与狱内法律知识学习,撰写多篇普法文章,帮助其他服刑人员增强法治观念。

更为重要的是,周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破获了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该立功行为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此外,周某通过家人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偿还剩余被骗款项,已偿还超过一半的未退赔金额,极大地减轻了受害企业的经济损失。

周某在服刑满两年后,以其在狱中的优秀表现和重大立功情况,由监狱管理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周某的减刑申请进行了公开听证。监狱管理机关详细汇报了周某的服刑表现、教育改造情况以及立功材料,周某本人也当庭表示痛改前非,真诚悔罪,愿意用实际行动赎罪。受害企业代表及辩护律师亦到场发表意见,对周某的积极改过及赔偿行为表示认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减刑条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结合周某的实际表现和所犯罪行,决定对其予以减刑。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周某减去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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