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取保候审,马上一年了,多久才能收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14:16:01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实践操作
如果满十二个月后没有通知,建议及时联系办案机关询问与本人有关的案件信息、案件进展、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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