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怎么样能够去检查院办理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4-09-11 14:15:16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发现被保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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