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活动罪(帮信罪)虽都与相关,但有明显区别。简单来说,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重点在于自己直接利用网络去实施某些违法行为,比如搭建诈骗网站、传播违法犯罪方法、建立用于违法犯罪的QQ群、微信群等,自己就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
而帮信罪的意思是:自己没直接去做违法犯罪的事,而是为别人实施这些行为提供了帮助。比如给别人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器托管、广告推广、支付通道结算、代开网站、代注册账号等。帮忙的这个行为本身不一定违法,但因为是给犯罪行为“助攻”,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一、相关法律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帮信罪规定在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将 “上网” 实施特定违法犯罪相关行为单独入罪;帮信罪则是将 “帮助” 他人利用信息的行为单独入罪。当两罪界分困难时,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更具特殊性,优先适用该罪名。
二、处理建议
如果不确定自己行为符合哪个罪名,或者涉及相关案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根据你具体行为细节、主观意图、造成后果等,详细分析,确定适用罪名,为你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避免错误定性带来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