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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属于侵犯著作权?内容有一些相似还能辩护吗

发布时间:2025-04-30 14:15:18

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等行为。内容有一些相似并不一定构成侵权,如果相似部分属于思想、事实等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范畴,或者符合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情形,是可以进行辩护的。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都属于合理使用。​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多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同时,该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合理使用的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法定许可的情况。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和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细化。​
二、建议​
如果被指控侵犯著作权,不要慌张。先仔细研究对方主张侵权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分析相似部分是否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收集能够证明属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者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等相关证据。及时聘请熟悉著作权法律的律师,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案情,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进行有效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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