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行为不算贪污,但构成。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你亲戚只是暂时挪用,一个月内归还,不符合的构成要件。不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你亲戚挪用征地补偿款 20 万,虽在一个月内归还,但已构成(营利活动型)。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了,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征地补偿款属于特定款物,挪用此类款项将面临更严厉处罚。
二、处理建议
亲戚应主动向所在村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经过和用途。鉴于已经归还公款,可以在律师帮助下,向司法机关说明自身行为的情节,争取从轻处罚。同时,深刻认识错误,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