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在小贷公司上班,后来发现公司有 "套路贷" 行为,我只是普通业务员,帮客户填过资料,会被定罪吗?

发布时间:2025-06-24 13:23:44

在小贷公司上班,后来发现公司有

作为普通业务员是否会被定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你确实不知道公司存在 “套路贷” 行为,只是按照公司正常业务流程帮客户填资料,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一般不会被定罪 。​
若公司从事 “套路贷” 违法犯罪活动,而你主观上明知或根据客观情形应当知晓其违法本质,仍主动参与其中,即便仅是协助填写资料等看似轻微的行为,亦极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共同犯罪,进而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的严厉追究。必须明确指出,当公司业务出现诸如恶意虚增债务金额、刻意伪造资金流转记录等严重背离正常商业逻辑的异常操作时,任何参与人员若已察觉此类违法迹象却未及时中止合作、反而继续提供协助,必将承受法律制裁的巨大风险,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后果。​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套路贷” 行为通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2)《关于办理 “套路贷” 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套路贷” 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 “借贷” 或变相 “借贷”“抵押”“担保” 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参与其中的相关人员,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二、处理建议
一旦发现公司存在 “套路贷” 行为,应立即停止参与相关业务。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自己在公司的工作内容、对 “套路贷” 行为的知晓情况等,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尚未被调查,也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处境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供所知的公司 “套路贷” 相关线索,协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