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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商业利益,窃取竞争对手核心技术专利,导致对方损失过亿,会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 “重大损失” 吗?

发布时间:2025-06-30 13:40:52

为谋取商业利益,窃取竞争对手核心技术专利,导致对方损失过亿,会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 “重大损失” 吗?

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 “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 的认定通常结合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实施收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因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的损失情况来判断。​
窃取竞争对手核心技术专利,致使权利人遭受超亿元经济损失,该行为已同时满足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标准与权利人实际损失要件,确凿无疑地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案损失金额过亿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 的法定加重情形,司法机关将依法对犯罪行为人处以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二、处理建议
若被指控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应停止相关侵权行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积极与权利人沟通,尝试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和解协议,获得权利人的谅解。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和刑事律师,律师会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商业秘密的界定是否准确、损失认定是否合理等,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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