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长期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注册多个账号发布大量淫秽视频,点击量累计超千万次但是没有盈利行为,请问还能辩护吗?​

发布时间:2025-07-02 15:24:56

长期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注册多个账号发布大量淫秽视频,点击量累计超千万次但是没有盈利行为,请问还能辩护吗?​

仍有辩护空间。传播淫秽物品(非牟利)点击量超千万次,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且属于 “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通过辩护可争取从轻处罚,比如证明部分点击量为无效点击(如重复点击、爬虫点击),或强调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有自首等情节。​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文件达 20 个以上,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 1 万次以上,属于 “情节严重”;达到上述标准 5 倍以上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但非牟利情形一般不适用 “情节特别严重”)。​
二、处理建议
当事人应立即删除所有淫秽视频,停止传播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说明传播动机、过程及点击量情况。聘请律师,律师会核实点击量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区分有效点击与无效点击,结合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争取判处拘役管制,甚至适用缓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