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他人偷渡到国外打工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便途中遇到风暴导致人员失踪,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即已触犯我国《》相关规定构成犯罪。若出现人员失踪等情形,司法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定量刑标准,将其作为加重情节予以审慎考量,依法从严惩处。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 10 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人数众多”。
二、处理建议
组织者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组织偷渡的全过程,包括组织的方式、参与人员情况、偷渡路线等,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失踪人员进行搜寻救助,尽可能降低损失,在量刑时这可能会被作为从轻情节考虑。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法律框架内争取相对合理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