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作废信用卡,,量刑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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