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卓妍 严选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非法占有,,量刑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持卡人透支后完全丧失经济来源并且没有再透支的;透支后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但在银行催欠后主动联系并积极协商解决的;持卡人将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或者由副卡持卡人透支的都不能确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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