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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如何监督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

发布时间:2012-08-07 05:22:32

庭立方: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监督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针对裁判结果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二是针对裁判过程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需要指出的是,针对裁判过程的检察监督,只能在庭审后提出。

●关联条文

《宪法》第129条;

刑事诉讼法》第8203条;

六部委《规定》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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