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凌 严选律师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南充市
发布时间:2013-02-2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 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