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判处罚金的司法操作及执行方式
发布时间:2013-04-28 06:12:41
附录2:司法信箱
问题:未成年人犯,个人没有财产,是否可以并处?如果处以刑,能否命其法定代理人缴纳?
《 人民司法》 研究组认为:根据《》 第263条的规定,对于犯的,应当在判处一定刑罚的同时并处或者,这当然包括未成年人犯的情形在内。对于未成年人被判处刑,本人又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依照《》第53条的规定处理,即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对于未成年人被判处刑,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缴,但不能强制其代为缴纳。因为刑作为刑罚,只能适用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及于其他任何人。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未成年人适用刑,同样应当根据《》第17条第3款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人民司法》 199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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