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109号
一、案情简介
S某被自诉人控诉犯,法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自愿申请撤诉。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前往法院递交手续并开展阅卷工作,客观公正分析案件情况,多次研讨确定辩护思路,主动收集整理新的证据,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
三、辩护思路
首先,辩护人对自诉人提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逐一回应,以证实其对S某的控诉全部不属实。其次,辩护人也依法收集相关证言等新的证据以证实S某不构成犯罪。最后,保留追究自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以及追究自诉人一方的证人涉嫌伪证罪等法律责任。
四、办案结果
自诉人自愿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五、办案心得
刑事自诉案件一旦成功立案,作为辩护人需要利用大量时间研究自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通过专业分析对证据的三性提出意见,同时主动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虽然《》明确规定了律师具有调查取证权,但律师的调查取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应当注意取证方法,防范取证风险,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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