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事人涉嫌一案,由湖南省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湖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经检察院审理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实施诈骗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充分取得犯罪嫌疑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详细介绍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犯罪嫌疑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提交相应《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X某并未参与与受害人的沟通,对W某某、L某某、L1某某三人如何与L某某进行沟通的均不知情。X某在W某某的委托下,确已为帮助Z某某办理一事联系了F某某,并将其所收取的全部取保候审办事费转交给了F某某,亦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另外,X某系严重的高血压患者,随时有脑出血的风险,且县看守所不具备对其进行医疗救治的条件。建议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依法对X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结果
湖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辩护人意见,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
办案心得
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本案中,个别涉案人员为给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找关系办理取保候审,收取的协调费用动辄达到五百万元、六百万元,最终不仅无法办理,而且严重耽误案件辩护工作,贻误争取从宽处罚的最佳时机。这提醒我们,涉及刑案的犯罪嫌疑人绝对不能迷信关系,绝对不能迷信以非正规途径办理取保候审甚至无罪释放。专业的刑辩律师经过充分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涉卷宗、与承办警官或检察官沟通,也只能从法律依据及自身经验出发争取取保候审或者无罪,更遑论非专业的找关系的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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