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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某涉嫌受贿案一案,四川明慎律师事务所黄新强律师为其辩护,终获缓刑改判

发布时间:2025-04-26 15:12:25 浏览:391次 案例二维码

罪名受贿罪

结果:法院认定受贿金额9万元,当庭采信辩护人意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亮点

1、成功将指控金额从13.5万元核减至9万元

2、充分论证4.5万元"礼金"性质及缺乏谋利要件

3、结合自首、退赃等情节成功争取到缓刑

案件焦点

1、节日收受的4.5万元是否构成"权钱交易"

2、现场验收、工程管理行为是否属于"为他人谋利"

3、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及量刑影响

封面语

精准拆解指控金额,紧扣受贿罪构成要件,通过证据对抗实现量刑降档,终获缓刑改判

二、案情简介

1、当事人信息

2、被告人:C某,男,53岁,原L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正处级)

3、办案机关:D县人民检察院公诉,D县人民法院一审

4、关键时间轴

2003-2005年:多次收受工程商徐某、姚某等人钱款

2005.7.12:主动向市检察院投案并退赃16万元

2007.3.29:检察院以受贿13.5万元提起公诉

2007.5.15: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受贿9万元,判处缓刑

5、基本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C某在办公楼建设、商品混凝土推广等事项中收受13.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

9万元构成受贿:商品混凝土推广受贿3万元、缓交配套费受贿6万元

4.5万元不予认定:节日礼金、工程验收款无明确谋利证据

三、办案过程

1. 辩护策略重点

​(1)指控金额拆解

将13.5万元拆分为谋利型受贿(9万)​人情往来(4.5万)​两类

重点标注:通过党组会议纪要、付款凭证等证明崔某无工程款审批权

​(2)证据链对抗

调取《竣工验收备案书》《审计意见书》证明未造成财政损失

重点标注:提交到案情况说明印证自首主动性

2. 控辩对抗表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证据对抗

审查起诉

全部认定为权钱交易

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交往

提供党组会议纪要、招商公告

庭审辩论

现场验收即属职务谋利

论证验收程序合法且核减工程量

提交验收复核单、造价审查文件

量刑建议

建议实刑

强调自首+退赃+无前科

出示16万元缴款书

四、办案思路

1、拆解受贿构成要件

职务关联性:商品混凝土推广属分管范围,明确谋利意图

对价关系缺失:春节礼金无具体请托事项,符合当地人情往来惯例

2、证据精细化对抗

通过工程款支付延迟证据​(实际付款<合同约定)反驳"权钱交易"推定

工程量核减文件证明未造成国家损失,反向否定谋利动机

3、量刑情节叠加

自首认定:在先进性教育期间主动交代,符合"自动投案"要件

退赃效果:全额退赃16万元(含违纪所得),降低社会危害性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受贿金额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未认定部分按违纪所得处理。

六、办案心得

1、实体辩护:受贿案件需紧扣"利用职务便利"与"为他人谋利"双要件,对持续性职务行为一次性请托事项作类型化分析。

2、证据运用:善用书证对抗言词证据,本案通过党组会议记录打破"个人决定权"推定,以工程审计报告否定利益输送。

3、政策把握:结合先进性教育专项政策强化自首认定,将政治活动转化为法定从宽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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