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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涉嫌诈骗罪,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检察院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5-05-20 14:26:57 浏览:4224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22年7月,被害人L某与犯罪嫌疑人W某达成口头合作,约定L某向W某打款30万元作为加盟代理费用,W某团队对L某经营的美容店提供相应产品及服务。后L某因在该项目上未盈利,控告W某刑事诈骗。公安机关以W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2025年4月10日,W某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1、初步了解案情

2025年4月10日,W某亲属几经筛选后确定委托律师会见W某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帮助他们解决眼前的困境。

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W某。W 某向律师陈述自己没有诈骗L某,在收到L某30万元加盟款后,向L某邮寄了价值数万元美容产品,并带领团队在L某所在市驻点服务三个月,期间给L某美容店进行人员培训,帮助L某实地开发其他美容店、推销产品、辅助招聘、提供减肥、塑形技术服务等,后期根据L某需要不定期服务半年之久,并且帮助L某实际产生了业绩,L某亦从中实际获利。

2、公安机关沟通困境

了解案情后,辩护人确定无罪辩护思路,认为本案系明显的民事经济纠纷,W某不构成诈骗罪,此后,辩护人与承办警官沟通,申请对W某取保候审,但公安机关以案件正在侦办为由,拒绝一切沟通。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认定W某构成诈骗罪的理由一无所知。面对此困境,辩护人通过向区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给办案机关施加压力,坚持无罪辩护思路,并多次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提出案件存在能够证明W某无罪的证据材料,希望公安机关在取证时予以关注。尽管辩护人做了很多的辩护工作,但案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W某被羁押30天后,公安机关对W某提请检察院批捕。

3、与检察院Battle的黄金时期

案件提交检察院适逢周五下班之前,案件只有五天的黄金营救时间,第一天,辩护人立即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机关进行了第一次初步沟通,本次沟通得知公安机关对于能够证明W某无罪的所有证据未进行任何取证工作,基本上全部按照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取证W某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在阅卷后认为W某构成诈骗罪,透露出批捕之意。

辩护人立即决定大胆向W某的合伙人进行取证,在随后四天内,每天均与检察官进行沟通,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W某只象征性的交付少量产品、提供表面服务、被害人L某未获取任何收益等方面,辩护人及时的进行取证,迅速整理好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四次提交证据,充分阐述辩护意见,一步步证实L某陈述存在大量不真实的情况,充分揭露案件的真相,使检察官对于W某是否构成诈骗从刚开始的内心确信逐渐转变为内心怀疑,最终促使检察官从倾向性批捕转变为不予批捕。

三、办案结果

W某被羁押的第37天,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W某走出看守所大门,与家人团聚。W某及家人对辩护律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四、办案心得

在当事人被羁押的37天内,辩护人进行了6次会见,不停的奔跑于看守所、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尽可能抓住每一次沟通的机会,在与公安机关沟通不畅时,辩护人抓住检察院短暂的5天时间,通过搜集、多次提交无罪证据,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坚持无罪辩护,坚定法治信念,最终使当事人在被羁押第37天取保候审,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本案实现了有效辩护,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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