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W某因从事引流工作而涉嫌。
二、办案过程
杨巽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首先,W某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实施诈骗,其拨打电话、邀请入群的行为,在形式上属于中性的商业引流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而诈骗罪的核心行为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这些行为均由其他人员完成,W某并未参与,不存在诈骗共谋,存在无罪可能。其次,W某即使涉嫌犯罪,考虑到W某只是公司普通员工,工作时间只有2个多月,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两高两部”《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对W某不批准逮捕,W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对当事人及其家庭影响巨大。为W某争取不批捕,不仅使其免于羁押之苦,保障了其辩护权,也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无罪或罪轻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W某虽已取保候审,但案件尚未终结,辩护工作仍将继续。我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也再次提醒我们,在信息时代商业模式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刑事司法更应审慎界定合法经营行为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边界,坚持罪定与刑法谦抑,不将中性的、尚不构成独立违法犯罪的行为,仅因其客观上被他人利用于犯罪,就盲目纳入打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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