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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晏建强律师为其辩护侦查阶段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变更为缓刑量刑建议

发布时间:2026-07-14 16:01:53 浏览:30次 案例二维码

罪名: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040 阳光工程")

结果: 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量刑建议从实刑变更为缓刑

亮点: 精准把握传销案件中 "被害人属性" 的辩护角度;从主观明知程度、层级作用、发展规模等多维度论证罪轻;从刑拘到取保仅用时 30 天;审查起诉阶段成功突破实刑量刑建议

焦点: 传销组织中下层管理人员的定性与量刑;被诱骗加入的人员是否具有 "被害人" 属性;从犯的认定标准

案例综述: Y 某系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人,被同学以介绍工作名义诱骗至成都加入 "1040 阳光工程" 传销组织,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被刑事拘留。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晏建强律师介入后,围绕 Y 某被诱骗加入、主观明知程度浅、层级作用次要、发展下线少、违法所得少等核心要点展开辩护,论证 Y 某既是嫌疑人也是被害人。经有效辩护,Y 某于 8 月 10 日成功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晏建强律师阅卷后继续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成功推动检察院将量刑建议从实刑变更为缓刑。

一、案情简介

Y 某 2021 年大学毕业不久,被补习班同学以介绍工作的名义诱骗至成都,经历一周洗脑,传销组织利用 Y 某想要为家庭减轻负担的心理,骗其加入 "1040 阳光工程" 传销活动。

Y 某在传销组织中属于 "能力窗口"(经理级别),主要职责是组织成员学习,对 "大总管" 负责,未直接对接上层 "老总"。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不同级别了解的信息非常有限,下级不可能知道上级的具体工作情况。

Y 某直接下线仅 2 人,且均为朋友,未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其参与时间虽较长,但主要依靠借贷、花呗等贷款软件生活,截止案发身上没有任何结余。

2025 年 7 月 11 日,Y 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Y 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晏建强律师为 Y 某辩护。

晏建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及时会见,全面掌握案件细节

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 Y 某,详细了解其加入传销的经过、在组织中的层级职责、发展下线情况、主观认知等关键事实。

会见中,律师感受到 Y 某生性善良、单纯,其直到踏入看守所那一刻才真正相信 "1040 阳光工程" 是传销。Y 某当初加入是以为是国家项目,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家庭负担。

2、类案检索,把握辩护方向

律师在裁判文书网全网检索 "1040 阳光工程" 相关案例,发现该传销在全国多个城市均有存在,具有极强的诱骗性。这一发现为论证 Y 某的 "被害人属性" 提供了实践支撑。

3、侦查阶段提交取保申请,成功取保

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从主观犯意、社会危害性、从犯地位、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多个维度,论证对 Y 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经积极沟通,Y 某于 2025 年 8 月 10 日成功取保候审。

4、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沟通,推动量刑建议变更

取保候审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委托律师阅卷,全面掌握案件证据材料,并与检察官积极沟通,提交详细的罪轻辩护意见。

经律师持续努力,最终检察院将量刑建议从实刑变更为缓刑。

三、辩护思路

(一)Y 某主观犯意较低,社会危害性较小,本身也是受害者

  1. 被诱骗加入,主观明知程度浅。 Y 某刚大学毕业,被同学以介绍工作名义诱骗加入,经历洗脑才加入传销。其直到案发才真正认识到这是传销,主观明知程度较浅。
  2. 传销组织具有极强的诱骗性。 "1040 阳光工程" 在全国多个城市均有存在,有一套完整的洗脑体系,利用歪曲的国家政策、伪造的监管文件、打感情牌等方式诱骗他人。Y 某既是本案的嫌疑人,不可否认也是本案的被害人。
  3. 加入动机单纯。 Y 某加入传销是以为是国家项目,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家庭负担,其动机单纯,主观恶性较低。

(二)Y 某在本案中情节较轻,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1. 层级与作用次要。 Y 某仅为 "能力窗口"(经理级别),主要负责组织成员学习,未参与组织核心决策,与 "大总管"" 申购总管 " 等核心角色有明显区别,属于次要辅助作用。
  2. 发展下线数量有限。 Y 某直接下线仅 2 人,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直接或间接发展 30 人以上" 的基本标准相比,发展规模较小。且未采取暴力、胁迫等恶劣手段。
  3. 违法所得较少。 Y 某参与期间主要靠借贷生活,截止案发没有任何结余,并未从传销活动中获取大量非法利益。

(三)具有多项从轻减轻情节,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Y 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系偶犯、初犯,具有坦白情节,愿意认罪认罚。其不具有串供、毁灭伪造证据、逃跑、再犯的危险性,刑期在 2 年以下,属于轻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四)家庭情况特殊,恳请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办理结果

经晏建强律师的有效辩护,本案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侦查阶段: 2025 年 8 月 10 日,Y 某成功取保候审,从刑拘到取保仅用时 30 天。

审查起诉阶段: 晏建强律师阅卷后继续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成功推动检察院将量刑建议从实刑变更为缓刑。

从被刑事拘留到获得缓刑量刑建议,辩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Y 某及家属对办案结果非常满意。

五、办案心得

传销案件的辩护,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作用的人员,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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