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2-24
是最为了解案件事实真相的人,但是因为其害怕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不会如实供述案情。所以需要由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对此开展讯问活动,了解相关的案件事实。那么,究竟应当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是否与本案无关,应以是否对查明本案的全部事实情节,即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动机、目的、作案人的情况等有实际意义或证据价值为准。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话,是需要在指定的场所执行的,并且讯问的工作人员是需要二人以上的。需要注意的是,讯问是需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休息时间的,不得。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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