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刑事案件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情节判处犯罪分子,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吗?这是不是就是指犯罪分子要坐一辈子的牢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关注,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无期徒刑3.jpg" />
一、是什么意思
是介于和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减为后,执行,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二、是坐牢坐到死吗
是中国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犯和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的,不能够少于10年。 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的刑罚更重。
不同于不定期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明确确定应受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中国没有采取这种制度。
三、如何执行
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我国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和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1.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2.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终身,这是区别于、、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或者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就其本身含义而言,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把犯罪分子关押至死亡,而是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根据的规定,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认罪服法,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如果实际执行刑期10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还可以。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释放。司法实践中,不少被判处的犯罪分子都受到了上述宽大处理,重返社会,获得了自由。
虽然在对犯罪分子判刑的时候是判处的,但这并不代表犯罪分子就要做一辈子的牢,或者说坐牢到死。一般情况下,在服刑期间要是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的话,则就是可以减为的。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