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0-06-05
人民法院
提押票
(刑事案件用)
( ) 字第 号
看守所:
下列被告人一名,请准予提押。
审判员
年 月 日
书记员
被 告 人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出 生 地
年 月 日
提 出 事 由
提出时间及执行法警
还押时间和看守所值班民警
年 月 日 时 分
执行法警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民警
年 月 日 时 分
执行法警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民警
年 月 日 时 分
执行法警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民警
年 月 日 时 分
执行法警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民警
备注:
本提押票还押案犯后存卷
一、本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提押刑事被告人或被拘留人时使用。
二、“提出事由”一栏,应当填写开庭审理、送达起诉书副本或者讯问等。
三、人民法院的院印应当盖在首部的正中处。
四、本提押票为填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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