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12-30
药品是治病救命的,而要是我们吃的药是假药或者劣药的话,那么肯定就会对病情有所影响,严重的在耽误了治疗的情况下,甚至还有可能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严重结果。而我国也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其中达到了规定标准的就会认定构成犯罪,即。那么触犯相应的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我国《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以上是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相关刑事处罚,小编希望能为你解惑,相关问题请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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